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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5-11-13 09:12
全国最大银行间债市腐败案:交易员侵占两亿余元
2015年11月12日 14:10:02 正义网
今天上午,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披露了该院办理的一起全国最大间债市腐败案。张某原在一信托公司担任交易员,期间他以该公司为债券交易平台,先后通过162笔现券买卖,涉及48支债券、42家债券交易机构、近900次债券买卖,向自己实际控制的信息咨询公司输送利益2.07亿余元。
2014年1月27日,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提起公诉。2015年2月9日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,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162笔犯罪事实,但将检方指控的犯罪数额减少30%,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。
宣判后,西城区检察院认为,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,涉案赃物处理不当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,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权利,遂于2015年2月16日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。
今年10月13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中,改变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,将检方指控2.07亿余元的犯罪数额予以认定,并改判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3年。
交易员违规私设债市交易丙类户
1974年,张某出生于齐齐哈尔市拜泉县。家中经济条件不好。大学毕业后,张某先后在几个民营企业工作。2000年,张某开始从事证券相关业务。
2008年底,哈尔滨一家商务咨询公司(以下简称商务咨询公司)成立,注册资金100万元,法定代表人是刘阳。但刘阳自始至终不知道,自己名下有一家可以进行债券买卖的公司,只是依稀记得,曾经将身份证借给张某。
张某是刘阳的老乡,也是同学,二人关系不错。当张某提出借身份证时,刘阳爽快答应。张某不仅用刘阳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,在交易指令单据上代签刘阳的名字,还开通了的银行卡,用于提取赃款。
到案后,张某已记不清这家看似正规的商务咨询公司的注册地址,原因是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办公地址,仅有一名业务员在北京租住地。财务方面,张某以每月300元管理费,委托了一家会计记账公司进行做账、报表。
商务咨询公司成立不久,张某就以该公司的名义,与一家可以代理公司、企业进行债券买卖的农村银行,签订了《代理货币市场业务主协议》及《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主协议》。由此,张某出资成立的这家商务咨询公司,成功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丙类户资格。
据办案检察官佟晓琳介绍,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类,甲类为商业银行,乙类为信用社、、和非银行机构,丙类户为非金融机构法人。甲、乙类户可以直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,而丙类户只能通过甲类户代理结算和交易。于是,张某借自己的商务咨询公司获取了丙类户资格。
从成立公司到取得丙类户资格,所有这一切,都是“地下行动”,张某的亲人、同事,甚至是圈内的朋友,都不知道他控制着这样一家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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